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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高台县盐池砂石场二号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9   浏览次数:

高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高台县盐池砂石场二号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甘国土资发〔2003〕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高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由高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拟对高台县盐池砂石场二号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二、竞买资格

具备矿业权开采所需资金、技术和设备,在高台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告时间

自2019年1月4日 9:00时至2019年1月23日17:00时止。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或高台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咨询本次公开出让采矿权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可进行现场踏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28日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顺延)。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可以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领取出让文件,申请竞买。

2.报名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3.资料要求: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3)竞买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5)法人代表证明书(如委托他人竞买,应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6)竞买人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不得低于500万元;

(7)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8)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回执。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将在2019年1月28日17:00时前发给《采矿权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

在报名时间截止日,通过资格审查竞买人不足三家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六、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时限:2019年1月28日17:00时止。

联系单位: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行

户  名: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账 号:62050165050100000003

七、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9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顺延)。

挂牌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八、竞价方式

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每次加价幅度为3万元,经确认后更新挂牌价格。挂牌期间,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可以根据竞买人的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九、成交确认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认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应当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十、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履行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双方约定的事项,若存在违约行为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者5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一、其他事项

1.采矿权出让范围以评审备案的地质普查报告核定的矿区范围坐标为准。

2.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地质工作程度偏低,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4.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须办理林地、湿地、草原、环保等各类自然保护区相关审查或审批手续。

5.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道路、占地和地面附着物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6.地质储量普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与治理恢复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包括评审费)等其他资料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挂牌人、竞得人、出让人三方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采矿权竞得人按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金后,与高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金和相关费用的,本次挂牌出让结果无效。

8.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到高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9.采矿权人未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的 (因不可抗力因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除外)高台县国土资源局可依法收回采矿权。

10.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11.本公告未载明事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内容如有变更或补充,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发布公告或通知,并告知竞买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联系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规划16号路(山水丽城小区门口、县中医医院西侧)

联 系 人:王菲

联系电话:0936-6678205

高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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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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