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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万拍得湘江清障权,却非法采砂!

发布日期:2019-06-02   浏览次数:

4150万拍得湘江清障权,却非法采砂!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水利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东安县嘉信沙卵石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原因竟是——该公司4150万拍得湘江清障权,却非法采砂!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

2019年1月10日东安县政府公开拍卖河道疏浚清障,东安县嘉信沙卵石有限公司以41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拍得湘江西源东安河道(洲头前渡口至岐岭脚渡口)清障权,但当时没有与县政府签订合同。

2019年3月31日永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东安县嘉信沙卵石有限公司在建河砂场非法采砂,4月1日市水利局向东安县水利局下达了督办函。接到市局督办函后,执法大队当天赶到现场,发现东安县嘉信沙卵石有限公司在建河砂场确实存在非法采砂行为,当场依法对东安县嘉信沙卵石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通知书》,东水停字(2019)第0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采砂行为。

2019年4月8日,永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再次去暗访时发现东安县嘉信沙卵石有限公司建河砂场仍有3艘运砂船在运砂,1艘采砂船在非法挖砂。4月9日东安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采砂、运输船只进行了查封。

二、处罚决定

东安县嘉信沙卵石有限公司在建河砂场非法采砂的行为违反了《湘江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流失、对河道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依据《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特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东安县嘉信沙卵石有限公司必须按照清障方案要求清障,并且护好堤案。

2、对东安县嘉信沙卵石有限公司处以壹拾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被处罚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东安县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

被处罚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政府或湖南省永州市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湖南省东安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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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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