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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砂石年开采总量达3000万方以上,广东惠州发布矿产资源规划

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次数:

明确砂石年开采总量达3000万方以上,广东惠州发布矿产资源规划

 

近日,广东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规划》中明确,到2025年,建筑用碎石类矿山年开采总量不小于3000万立方米,机制砂年开采总量不小于975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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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发挥惠州市资源和区位优势,建设一批现代化绿色大型建筑用石料矿山,培育装配式企业,形成绿色建筑一体化产业链;提高矿产资源准入门槛,矿产资源开发实行总量控制和配置优化,规划期内全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85个以内;建筑用石料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基于能满足城市发展建设需求,以与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相平衡的原则,推进砂石资源规模化开采、基地化建设、规模化生产,建设一批大型矿山企业,构建供需平衡、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优质高效的建筑用石料开发格局,在保障惠州市经济建设供应的同时适度供给粤港澳大湾区,支持国家战略发展,建筑用碎石类矿山年开采总量不小于300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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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城市发展区适度勘查开采。重点开采建筑用石料,适度勘查开发地热、矿泉水。发挥地理优势,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网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筑石料资源保障支撑点,提升资源保障能力。统筹惠州市辖区内建筑用石料开发大局,现行试点推行大中型建筑用石料开采加工基地建成、开展基地化建设,结合各县(区)实际,划定8个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总面积为65.57平方千米。

生态发展区全面推动绿色矿业发展。适度开发建筑石料及水泥用配料资源,充分发挥博罗县、龙门县毗邻广州市、东莞市的优势,拓宽建筑原材料供应服务半径,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

海洋发展区实施保护管理。打造海洋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美丽海湾”,以海洋资源保护为主,禁止勘查开采海砂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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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规划期内划定建筑用石料开采规划备选区22个,面积14.4平方千米。保障砂石供给,科学开采建筑用石料。发挥国有矿业企业经验优势,加快推进惠东县鸡笼山、博罗县神山、龙门县葛埔等大型现代化绿色石场投产;依靠区位优势及现有运输网络,着手推动惠东县平海寨头、博罗县石陂坑等矿山开发利用,合理确定其开采范围和开采量,有序建设一批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积极推进砂石资源替代利用,支持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利用土地平整采挖的建筑石料资源,鼓励利用废石生产机制砂石。

科学调控开采总量,建筑用石料开采规模不低于30万立方米/年,建筑碎石类矿山开采总量为3000万立方米/年以上,机制砂开采总量为975万立方米/年以上,保障城镇化建设需要。

推进建筑用石料资源的骨料、机制砂精细加工,培育建筑材料装配式基地。加大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所需新材料和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所需矿产资源供给,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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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投放矿业权,保障砂石资源供应。对建筑用石料开采规划区进行科学合理投放,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源支撑。

落实砂石产能,确保可持续发展。结合省政府对惠州市提出的建筑石料产能要求,各县(区)细化落实总量指标及产能任务,合理使用采石场指标,按年度总量平衡原则,对因资源耗竭或政策性关闭采石场而退出的产能,及时新设置采矿权予以增补。

规范工程建设场地砂石管理,多途径保障砂石资源供应。探索研究建设工程项目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和执法罚没砂石土管理,保护有限砂石资源,多途径保障惠州市建筑石料供应渠道。

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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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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