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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机制砂进入强制性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

住建部发文,机制砂进入强制性国家标准!

 

结构性混凝土建筑物的支撑骨架,承担了结构的荷载作用,如柱、梁、楼板、部分混凝土墙等。而砂石骨料又是结构混凝土的“骨架”。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其中对于结构混凝土用砂石料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比如砂子的坚固性、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氯离子等指标。这是砂石料的硬性指标,务必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将提出了机制砂的应用技术要求,这表明,国家已经从最高等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肯定了机制砂的应用。这对砂石行业发展和机制砂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落实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针对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而设立的首批38本全文强制性规范之一。国家《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编号为GB 55008-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标准的发布,对我国砂石料质量提升,推动建筑质量安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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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关于“结构混凝土用砂”规定如下↓↓↓

3.1.2章节规定了结构混凝土用砂的相关指标

1、砂的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10%;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3.0%和1.0%,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8%;高强混凝土用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2.0%和0.5%;机制砂应按石粉的亚甲蓝值指标和石粉的流动比指标控制石粉含量。

2、混凝土结构用海砂必须经过净化处理。

3、钢筋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预应力混凝王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 0.01%。

3.1.3章节规定了结构混凝土用粗骨料的相关指标

结构混凝土用粗骨料的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 12%;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粗骨料中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1.0%和0.5%,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8%;高强混凝土用粗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5%和0.2%。

标准还规定了水泥和外加剂等的相关指标

3.1.1 结构混凝土用水泥主要控制指标应包括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和氯离子含量。水泥中使用的混合材品种和掺量应在出厂文件中明示。

3.1.4 结构混凝土用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1、含有六价铬、亚硝酸盐和硫氰酸盐成分的混凝土外加剂,不应用于饮水工程中建成后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混凝土。2、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和防水剂,严禁用于下列混凝土结构:1)与镀锌钢材或铝材相接触部位的混凝土结构;2)有外露钢筋、预埋件而无防护措施的混凝土结构;3)使用直流电源的混凝土结构;4)距离高压直流电源 100m 以内的混凝土结构。3、含有氯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水剂和氯盐类防冻剂,不应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结构。4、含有硝酸铵、碳酸铵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和含有硝酸铵、碳酸铵、尿素的防冻剂,不应用于民用建筑工程。5、含有亚硝酸盐、碳酸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和含有硝酸盐的阻锈剂,不应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3.1.5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控制pH,硫酸根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当混凝土骨料具有碱活性时,还应控制碱含量;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在首次使用前应检测放射性。

3.1.6 结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照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工作性能和耐久性要求确定各组成材料的种类、性能及用量要求。当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大于0.003%时,水泥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25%,拌合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 250mg/L。

3.1.7 结构混凝土采用的骨料具有碱活性及潜在碱活性时,应采取措施抑制碱骨料反应,并应验证抑制措施的有效性。

3.1.8 结构混凝土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不应超过表 3.1.8的规定值。计算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时,辅助胶凝材料的量不应大于硅酸盐水泥的量。

表3.1.8 结构混凝土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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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还规定:结构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超标或发现有碱骨料反应迹象时,应采取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进行处理。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具有强制性,现行标准必须与其保持一致!标准中对机制砂、海砂、粗骨料等的技术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将促进从砂石产品的角度,推动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机制砂石产业的发展!

来源:中国砂石协会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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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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