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清江行动”剑指盗采江砂!

发布日期:2018-12-20   浏览次数:

“清江行动”剑指盗采江砂!

 

12月17日,湖北省钟祥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清江行动”,集中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钟祥市公安局依法对盗采砂石等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今年7月以来,钟祥警方先后打击非法采砂行为39起,拆解采砂船只23搜,拆除抽砂管线10条。
 


 

今年7月以来,钟祥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碾盘山警务室”,对汉江144公里流域实施重点保护,负责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侦办各类环境违法案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各个环保专项行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突出问题现场执法。
 


 

钟祥警方先后打击非法采砂行为39起,拆解采砂船只23搜,拆除抽砂管线10条,抓获非法采砂人员39人,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4人,治安处罚33人。
 


 

12月17日上午,钟祥市公安局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江行动”启动仪式在胡集关山水域举行,随着行动指挥人员一声令下,20余名联合执法人员在汉江水域展开搜寻排查,将散落停靠的采砂船拖移至指定停靠点,统一管理,对非法采挖、运输江砂船只进行驱离,重拳打击盗采汉江江砂行为。
 


 

行动中,采砂整治专班发现三艘吸砂船,拖离至胡集关山拆解点进行拆除,查处两艘无法提供砂石合法来源的货运船,移交交通运输局查处。
 


 


 

下一步工作:

钟祥公安将对不符合规定采砂的船只,组织专班人员强制拆除采砂机具,对非法采砂船只,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

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虽不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河砂资源属于国有资源,

不能盗挖!

河砂的采挖,

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的开采许可证!

分享:

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2月20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