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摈弃砂石、水泥等行业 “抱团取暖” 陋习!我国多维度加强建材领域反垄断执法!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摈弃砂石、水泥等行业 “抱团取暖” 陋习!我国多维度加强建材领域反垄断执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材是各类基础设施、房地产等建设工程的重要原材料,市场需求量大,对支撑实体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按照党中央围绕反垄断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为主要目标,持续加强和改进建材领域反垄断执法,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助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点名”整治建材垄断乱象

建材行业的垄断协议多发、频发,一直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关注的重点领域。

2012年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查办建筑材料行业垄断协议案件23件,罚没款12.56亿元。其中砂石、混凝土、水泥、砖瓦等行业涉及相对较多。

砂石是我国基础建设不可替代的原材料,市场集中度较高,垄断问题频发。部分地区砂石价格人为控制导致上涨,引发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高度重视。

紧盯民生痛点,反垄断执法机构坚持重点案件查办和重点行业集中执法相结合,连续多年对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材行业垄断乱象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查处一系列反垄断案件,释放出严厉查处建材行业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清晰信号。

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会议指出,针对一些平台企业存在野蛮生长、无序扩张等突出问题,将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

我国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020年9月出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以来,陕西、湖南、浙江、天津、上海、四川、贵州、河北、河南、湖北、山东、江苏等多地相继推出地方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从不同角度进一步丰富了经营者反垄断合规的内容。

其中陕西、湖北、湖南等地发布的《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中明确指出:水泥、砂石、混凝土行业经营者,由于商品特性使然,销售距离受限,本地化销售特征较为明显,因而销售市场相对固定,经营者应当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定价、销售,避免实施达成相关垄断协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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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水泥、砂石产业的下游,混凝土等建材产品的同质化程度较高、销售半径较为有限,容易发生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有的放矢,频出重拳。2019年,陕西延安10家混凝土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款492.29万元。2020年,广东茂名19家混凝土经营者因同样违法行为被罚款764.98万元。2021年,江西丰城预拌混凝土协会及其8家会员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涉案8家企业被罚款2.855亿元,该协会被罚款50万元并依法撤销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开展建材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晋指出,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清晰的行为指引,也有助于稳定宏观经济和保障民生福祉,将公平竞争的“软实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动力”。

紧盯行业协会引导自律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近3年《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显示,在反垄断处罚行业分布中,建材行业占比较高:以区域性横向垄断协议为主,通常表现为具有一定竞争关系的建材企业达成价格联合协议、产量协议、销量协议、分割销售及原材料市场协议,行业协会涉案现象突出。

上述报告分析,“从行为表现上,建材行业垄断行为包括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

值得关注的是,建材行业的部分经营者在建材行业“去产能”、转型升级过程中,往往通过实施垄断协议来减轻竞争压力。其中,行业协会涉案现象突出,至少10件建材行业垄断案涉及行业协会。

建筑材料受地理区域限制,具有较强区域性市场特点。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受制于其产品特性和施工要求,均有其特定的销售半径,如水泥的公路运输距离一般不超过200公里,混凝土不超过50公里等。在相关行业协会“推波助澜”下,因自身性能使然,建材行业容易形成垄断,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如上述案件中,江西省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向建筑企业指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并先后5次要求会员单位上涨商品混凝土价格。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13家当地水泥企业统一时间实施相同或相近幅度的涨价行为。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成都区域内6家水泥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推涨散装水泥价格,并通过多种方式监督垄断协议的实施,严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除了查办一系列大要案件,召开告诫会、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成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式。

2019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杭州召开建材行业垄断行为告诫会,要求参会各方自查可能涉及垄断问题,并向其解读反垄断法。

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涉嫌组织部分玻璃企业达成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指导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等组织会员单位对照反垄断法自查,进一步增强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今年7月,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对陕西省水泥协会及13家当地水泥企业开出4.51亿元“罚单”后,向当事人发出行政指导书,从“认真学习反垄断监管政策、全面规范自身竞争行为、完善内部竞争合规制度、维护行业良好竞争秩序”4个方面提出12条行政指导意见,要求当事人严格对照反垄断法全面整改,为其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明确指引。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孙晋认为,反垄断执法机构通过上述一系列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进了民生重点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反垄断执法机构引导建材行业开展反垄断合规建设,促进砂石、水泥、玻璃、混凝土等垄断高发领域摈弃“抱团取暖”的陋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实现竞争与创新的良性互动。

完善法治规范行业发展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8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建材行业竞争行为产生较大影响。

“新反垄断法从引入个人责任、新增禁止性规定、提高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加大对垄断协议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这对垄断协议案多发的建材领域意义重大。”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时建中说。

时建中进一步指出,新反垄断法将垄断协议的义务和责任拓展到“组织者”和“实质性帮助者”,增加行业协会的责任类型,对行业协会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由过去的5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并增加了个人责任,建立“双罚制”,将责任拓展到了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引导建材行业的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

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反垄断法为核心,1部行政法规、8部反垄断指南和指引、6部部门规章等有效施行的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为建材行业经营者明确反垄断规则。

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实施《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并于今年6月公布《禁止垄断协议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细化建材行业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规则,为提升反垄断监管效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为此行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提供清晰指引。

以产能过剩、同质化严重为特征的建材行业是垄断协议的高风险区。从已公布的建材行业垄断案例看,一些企业高管、员工对垄断行为存在认识误区,达成垄断协议组织形式“简单粗暴”,甚至还公开发布消息要求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积极参与行业垄断协议的执行。因此,亟须建材行业经营者增强反垄断法律意识。

直击建材行业发展痛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建立行业监测机制,印发经营者合规经营指引,提升经营者对垄断行为的认知、风险防范及处置能力。同时,各地陆续举办水泥、混凝土等建材行业反垄断普法宣传培训活动,向包括水泥行业协会、混凝土行业协会及相关行业企业代表普及反垄断法律知识,依法督促建材行业协会及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自查、守法自律,行业竞争秩序初步恢复向好。

建材行业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须革新传统经营模式,强化创新驱动,加强反垄断合规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建材领域反垄断执法,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引导行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发展,推动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中国砂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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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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