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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钟茂初:巨量建筑垃圾问题应提前制定中长期规划

发布日期:2019-03-07   浏览次数:

全国政协委员钟茂初:巨量建筑垃圾问题应提前制定中长期规划

 

针对我国将在30、40年内集中进入建筑垃圾爆发期的严峻问题,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提出,相关部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和各级地方部门,应尽快着手制定“建筑垃圾及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将之纳入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


钟茂初
 

我国在40年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建设了大量的建筑物:居民住房、企事业单位厂房及各种设施、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等。而这些建筑物在未来几十年内都将进入报废期,必然累积形成巨量的建筑垃圾。加之,每年还在不断增加新的建筑物,未来阶段的建筑垃圾将以较高的增长率不断累积。预计若干城市,将在30、40年内集中进入建筑垃圾爆发期。

对于新建建筑物的审批,相关部门也应考虑当地未来阶段建筑垃圾的存量、承载能力和处理能力,如果未来阶段的建筑垃圾可能超过该地方的承载能力、或者超过该地方的处理能力,则应对该地方新建建筑物有所限制。对新建建筑物的增加应有较合理的时间节奏,不应使新增建筑物集中在某一时期,以避免报废时建筑垃圾集中产生在一个时期。

同时,相关部门不应只考虑新建建筑物的规划,也应同步考虑建筑垃圾处理能力的规划,至少要使建筑垃圾处理能力的提升速度,不低于建筑垃圾的形成速度。应制定相关法规,明确业主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各建筑物承担其生命周期内建筑垃圾的处理责任。

此外,高速公路建设部门、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都应同步制订建筑垃圾及其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同步确定其建筑垃圾处理能力。

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应当是建筑垃圾及其处理中长期规划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如:建筑垃圾减量化应纳入各级规划目标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城乡规划,强化限制短命建筑物的形成;短命建筑规模和占比,应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约束性指标和考核指标;强化民用住房、商用房屋、办公房屋等建筑物的装修间隔年限(装修间隔至少应限定在12年以上);新建建筑物的责任者,应承担起建筑垃圾减量化责任,并与其承建业务规模挂钩;推进建筑技术进步和推广新型建筑材料的使用,强化建筑垃圾的减量化。

建筑垃圾及其处理的资源化和市场化,也应是建筑垃圾中长期规划的内容之一。通过资源化和城市化,促进建筑垃圾处理能力的大幅提高,并作为化解建筑垃圾集中爆发的重要手段。

来源:中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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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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