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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矿产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日期:2016-06-21   浏览次数:

国土资源部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矿产规划(2016-2020年)

 

6月17日,国土资源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期,国土资源部将在修改完善基础上抓紧会同相关部门,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全面评估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工作要求,经过专题研究、文本编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论证会签5个阶段,完成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期间,相关部门还同步组织了针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政策风险评估。

会议指出,《规划》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与矿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主要明确国家在今后一段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与发展方向,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领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行为。《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25年。《规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谋篇布局,重点突出了五方面内容: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资源安全供应;着力推进新常态下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矿业转型和绿色发展;积极促进矿业开放共享发展;全面深化管理改革增强矿业发展活力与动力。按照《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显著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重塑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

会议就《规划》编制后续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抓紧做好规划报批工作;

二是加强对地方各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地方全面落实全国规划的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提高规划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指导省、市、县同步做好规划数据库建设,逐级汇总形成全国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信息平台,并纳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支撑服务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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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6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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