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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18个检查组核查砂石开采、运输、堆放等环境问题!

发布日期:2019-05-12   浏览次数:

河南省18个检查组核查砂石开采、运输、堆放等环境问题!

 

5月8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表明,本次行动将在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安排18个工作组随机对工作区域内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各类工地扬尘管控情况、“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机动车污染管控情况、矿山开采修复治理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农村综合整治情况等进行暗访暗查。

这表明,今天起,河南省18个检查组分赴18市,核查砂石开采、运输、堆放等环境问题!

此次行动将对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落实情况;河南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河南省政府领导同志暗访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河南省级专项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人员分组:

第一工作组

负责核查郑州市(含巩义市、郑州航空港区综合试验区),由洛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4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二工作组

负责核查开封市(含兰考县),由安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三工作组

负责核查洛阳市,由驻马店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四工作组

负责核查平顶山市(含汝州市),由商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五工作组

负责核查安阳市(含滑县),由许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六工作组

负责核查鹤壁市,由漯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25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七工作组

负责核查新乡市(含长恒县),由濮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4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八工作组

负责核查焦作市,由三门峡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九工作组

负责核查濮阳市,由开封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工作组

负责核查许昌市,由焦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25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一工作组

负责核查漯河市,由济源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15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二工作组

负责核查三门峡市,由平顶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三工作组

负责核查南阳市(含邓州市),由郑州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4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四工作组

负责核查商丘市(含永城市),由信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五工作组

负责核查信阳市(含图始县),由周口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六工作组

负责核查周口市(含鹿邑县),由新乡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七工作组

负责核查驻马店市(含新蔡县),由南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八工作组

负责核查济源市,由鹤壁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15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来源: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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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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