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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度无死角100个“绿色生态问责”发警示,国土部门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8-01-22   浏览次数:

360度无死角100个“绿色生态问责”发警示,国土部门怎么办

 

冬日来临,伴随冷空气席卷全国的,是来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问责“风暴”。

近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八省(区)公开移交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其中,内蒙古17个、黑龙江13个、江苏11个、江西11个、河南20个、广西9个、云南11个、宁夏8个。

此次公开移交的这些问题,部分与国土资源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看,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是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主要问题;从问责人员分布看,国土资源部门共问责75人,数量仅次于环保部门的193人和水利部门的81人。

诸多典型案例,无疑给相关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敲响了加强生态保护的警钟。

100个典型问题,涉及国土资源的都有哪些?

据悉,第一批督察的8个省(区)中,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问题多见于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事件以及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破坏问题。

例如:广西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被占用破坏问题,广西恭城海洋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违法采矿污染环境问题,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实施土地整理、灌区改造工程,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毁草事件,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违规变更相关手续,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生态破坏问题,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破坏生态问题,以及与此类似的云南牛栏江流域保护核心区内违规新建或技改生产磷酸盐项目、新建绿色农化项目问题等等。

与此同时,还有诸如云南曲靖、红河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郑州市尖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和郑州市违规处置拆迁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等等。

由此可以看出,在同步移交涉及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中,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较为突出。这说明在第一批督察的8个省(区)中,一些地方经济发展过分依赖于资源环境的消耗,用的还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套路,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方式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专家指出,除了历史原因和发展方式以外,追究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应该说根源还在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党政领导的权力“缝隙”和责任“真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失职必追责。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动真格”成为此次中央环保督查的关键词。梳理国土资源部门被问责的这75人,从省(区)国土资源厅副职,到地市国土资源局一把手、科室负责人,再到普通干部都有,涉及失职渎职、推卸责任等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随意决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了严重环境问题就必须依法承担责任。2015年7月1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四次会议就明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会上通过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即在环保督察的过程中不只针对政府,还针对党委,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种种迹象表明,在问责过程中坚持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已成为中央环保督察的主流,彰显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强力追责的制度刚性。

31省无死角,“环保钦差”都做了什么?

这场始于2015年的中央环保督察“绿色风暴”早已深入人心,其时间跨度之长、辐射范围之广、行动力度之大、问责人数之众、涉及问题之多可谓空前。这其中,包括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遭破坏等在内的众多热点事件均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早在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并提出要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

去年年初,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亮相,首站进驻河北,性质是试点。此次督察共办结31批2856件环境问题举报,关停取缔非法企业200家,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

这其中,涉及国土资源的问题成为“重头戏”之一。如:矿山开采带来的扬尘污染及生态破坏严重,河北省政府要求2015年完成632座矿山环境治理,但实际仅有80余座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地下水压采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地热水利用后不予回灌而直接排放问题十分普遍等等,涉土环保警钟在那时已经敲响。

此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一、二、三批相继开展工作,前两批共问责6909人,而第三批问责人数则达到4660人。数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已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份的全覆盖,问责人数超过了1.7万。而目前首批统一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仅仅涉及了1140人。

面对生态问责,国土资源部门怎么办?

生态保护的大旗,从没像如今这样招展;督察的号角,也从未有今天这样嘹亮。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轰轰烈烈地啃下地方环保“硬骨头”之时,各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均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全面开展核查,并将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开,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河北省提出,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分标准,结合全省不同地域的生态服务功能,科学合理划定森林、湿地、草原、海洋、河湖水域等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开发边界和保护范围,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保护范围之外。在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面,截至2017年5月26日,河北省应取缔关闭的161个矿山已关闭159个,完成98.8%;应修复绿化197个矿山迹地已竣工173个,完成88%;应停产整治的1720个矿山,做到了应停尽停,已关闭65个,整治后验收达标的295个,正在整治的1006个。此外,河北省还在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化解过剩产能、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清理违规建设项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

与此同时,随着中央环保督察各组工作的陆续开展,各地方国土资源系统也加紧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落实整改。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根据《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要求,已迅速组织调查,并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全力推进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在18宗与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严控区重叠的矿业权中,已有15宗矿业权停止了开采、勘查行为,其中3宗矿业权许可证照已到期并不予延续,1宗采矿权已注销相关证照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派出3个由厅领导任组长的督察组,分赴全省16个市和2个省管县,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深入现场实地督察检查,结合现场质询、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方式,督促各地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全省各级发放的矿业权清理情况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设置情况,包括对全省各级发放的矿业权进行清理,查清矿业权设置是否与各类自然保护区重叠,矿山环评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是否齐全;二是《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安排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等等。

首批问责情况通报只是掀开了这场环保“保卫战”的冰山一角。资料显示,截至今年9月15日,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举报,地方已办结35039件,办结率达到88.5%。其中,责令整改32602家;立案处罚9181家,罚款46583.84万元;立案侦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

业内人士指出,中央环保督察的“点名”问责正是打破了地方官场的好人主义,敢于硬碰硬,敢于动真格。让地方官员对治污带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对生态环境带有发自内心的敬畏感,失责必问、问则必严,从而能根本解决多年以来“老大难”问题。

该业内人士同时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问责的相关责任人为戒,进一步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强化环保意识,遵循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保责任,精准施政、分类施策、精细治理,用“绿色问责”倒逼产业升级,打一场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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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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