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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6个资源产业基地、35个重点矿区发布

发布日期:2018-03-12   浏览次数:

甘肃省6个资源产业基地、35个重点矿区发布

 

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土资源部和甘肃省政府同意发布实施。《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展望到2025年。严格控制河砂(砾)开采,合理确定开采范围、开采时段和开采量,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一.现状与形式

1.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甘肃省矿产资源相对丰富,矿产种类比较齐全,有色和贵金属资源优势明显,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是全国闻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截止2015年底,甘肃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19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77种,占甘肃省已发现矿种的65%。列入《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98种(含亚矿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36种,非金属矿产60种。矿产地1508处,其中能源矿产地244处,金属矿产地958处,非金属矿产地306处。查明资源储量名列全国第一位的矿产有镍、钴、铂、钯、锇、铱、铑、硒、铸型用粘土、凹凸棒石粘土。

此外,金、钌、碲、铬、锌、钨、稀土等金属矿产及普通萤石、钾盐等非金属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五位。资源储量分布高度集中,石油89%集中于长庆油田,煤83%集中于陇东地区,铁矿石90%集中于张掖、酒泉、甘南3个市州,镍、铂族99%和铜74%、钴92%集中在金昌市,铅锌91%、锑91%集中在陇南市,钨99%集中在张掖、酒泉2个市,金在陇南、甘南2个市州的资源储量占甘肃省总储量的72%。





 

二.勘查开发主要方向与基地建设

以煤、铁、铜、铅、锌、镍、钴、铂族、金、钨、锑、凹凸棒石粘土、石膏、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等优势和特色矿产资源为重点,加强镍、铜、铂族、金、凹凸棒石粘土等矿种的勘查开发。对于稀有和稀散金属、晶质石墨等资源基础好、市场潜力大、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加大勘查开发力度,鼓励高端运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对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钨和稀土,合理调控开发利用总量。



 

三.开采规划分区

3.1国家规划矿区及重点矿区

加强甘肃省13个国家规划矿区、22个重点矿区的开发保护和监管。区内其他矿种矿业权设置不得影响主要矿种的勘查开采。按照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工艺先进、绿色环保的原则,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从资源配置、采矿用地、财税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推动大中型现代化矿山基地建设。



 

3.2限制开采区

划定限制开采区1个,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区内开发项目必须经保护区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四.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绿色矿业,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4.1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新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标准。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规划期不再新建年产120万吨以下的煤矿项目;煤矿改扩建必须达到年产45万吨以上;对于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引导其有序退出。适度控制千米以深矿井和小规模低品位铁矿的开发,不再新建年产20万吨以下露天铁矿、10万吨以下地下铁矿、5万吨以下锰矿、10万吨以下铅锌矿、3万吨以下地下金矿、6万吨以下露天金矿。严格控制河砂(砾)开采,合理确定开采范围、开采时段和开采量,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调整矿山规模结构。积极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措施,控制小型矿山数量的过快增长,使矿山规模结构逐步得到优化。到2020年矿山数量控制在3600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5%以上。

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政府引导、标准领跑、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用地、用矿、税收等方面积极落实国家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努力促进国家、省、市、县级绿色矿山建设,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省级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守法合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重视综合利用、注重科技创新、加强节能减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时到位;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矿地和谐,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各市州也要相应明确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市级绿色矿山建设,鼓励引导其它矿山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因地制宜逐步达到市级绿色矿山要求。



 

五.  地质资料信息集成与社会化服务工程

开展甘肃省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建立专业服务系统,开发权威、公益、可持续更新的全省地质信息服务产品。主要包括1∶25万地质图、1∶5万地质图、地质勘查程度、综合水文地质图、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数据库建设。

5.1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转变规划理念、思路和方法,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发展矿业,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方式转变。

5.2  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体系建设

坚持市场竞争取向,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扩大矿业权交易范围,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着力破解制度性障碍,充分调动市场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本和风险投资。严格限制和规范非竞争性出让行为,从严控制协议出让,规范探矿权转采矿权和财政全额出资探矿权出让。完善矿业权交易公示范围和内容,加强交易过程和结果监督,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将矿业权出让竞争性环节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全国同步推进统一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全国联网的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交易规则。

5.3全完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改革监管方式。全面推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健全矿业权人及相关评估咨询机构“黑名单”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失信退出相配套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健全开发秩序与合理利用并重的矿山监管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动态监测和矿业权配置的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动态巡查和全天候遥感监测,强化对无证勘查开采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及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行为的专项督查。加强各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违法监察与监督检查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六.全完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改革监管方式。全面推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健全矿业权人及相关评估咨询机构“黑名单”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失信退出相配套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健全开发秩序与合理利用并重的矿山监管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动态监测和矿业权配置的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动态巡查和全天候遥感监测,强化对无证勘查开采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及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行为的专项督查。加强各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违法监察与监督检查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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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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