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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禁止在铁路、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等区域新建砂石露天矿山

发布日期:2018-10-10   浏览次数:

贵州禁止在铁路、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等区域新建砂石露天矿山

 

贵州省政府近日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对砂石等货物“公转铁”指明了方向;对列入淘汰类的“散乱污”企业,基本做到“两断三清”。2019年底前,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禁止在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等区域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7%以上;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指标得到有效控制;9个市(州)中心城市和贵安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5%以上;防止雾霾天气发生;全面完成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重点区域。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建成区,贵安新区建成区,仁怀市建成区。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各地要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严格执行“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要求,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优化调整砂石等货物运输结构。认真落实全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着力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

加快砂石运输等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重点流域内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强化砂石运输车船等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全省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排放标准,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全省民航机场廊桥停机位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

推进砂石等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所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修复。2019年底前,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合法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在破碎、运输、装卸等生产环节要实行封闭作业,并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禁止在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等区域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开展建筑垃圾等堆场扬尘整治。排查摸清工业物料堆场底数,建立清单,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有效控制堆场扬尘污染。物料装卸要配备喷淋等防尘措施,转运物料尽量采取封闭式皮带输送,车辆转运必须全覆盖,厂区主要运输通道要硬化并定期冲洗,有效控制无组织扬尘排放。

开展砂石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推行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坚持铁腕治污,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排污者责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建立完善质监、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在用车检测、处罚、监督维修联合监管机制。通过随机抽检、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全面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实现对市州级督察全覆盖。级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改造。将“煤改电”超出核价投资的配套电网投资纳入下一轮输配电价核价周期,核算准许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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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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