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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国企特许、不入市场、不得盈利—长江疏浚砂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8-11-30   浏览次数:

政府主导、国企特许、不入市场、不得盈利—长江疏浚砂新模式

 

“长江委、长航局、湖北省水利厅针对长江航道疏浚工程弃砂综合利用工作,提出政府主导、国企专营、不入市场、不得盈利、严格管理的要求。”

为探讨交流沿江地区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长江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11月28日,水利部长江委在湖北荆州召开长江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经验交流会。长江委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夏细禾要求: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现场监管,确保疏浚砂不得流入市场。



 

夏细禾对长江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荆州模式”给予肯定,并对沿江地区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当前长江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开展长江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缓解砂石供需矛盾的措施之一,是强化采砂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是认真总结经验,为下一步推广长江航道疏浚工程弃砂综合利用提供重要依据。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现场监管,确保疏浚砂不得流入市场。

三是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以疏浚砂利用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要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河道采砂管理队伍。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自长江委、长航局、省水利厅等部门决定在长江太平口水道开展航道疏浚工程弃砂综合利用试点以来,将接舶上岸的弃砂用于国家重点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提高了航道疏浚的效果,减轻了长江非法采砂管理压力,而且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荆州市砂石资源供需的矛盾,为荆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长江委、长航局、湖北省水利厅针对长江航道疏浚工程弃砂综合利用工作,提出政府主导、国企专营、不入市场、不得盈利、严格管理的要求。

荆州市在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上的经验做法:

一是坚持一个原则,即政府主导。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组织协调,压实相关部门具体责任。

二是搭建一个平台,即国企特许。确定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航道疏浚工程弃砂综合利用唯一合法经营主体,由其全资子公司荆州市城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

三是守住一条底线,即不得入市盈利。按照长江委、省水利厅对接驳上岸的弃砂全部用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试点工作自10月7日正式实施以来,接驳上岸弃砂量约50万吨,供应荆州市城北快速路约8万吨,其他弃砂均储存在堆场,一粒砂未流入市场盈利。

四是完善一套机制,即强化全程监管。研究制定了《长江太平口江段航道疏浚弃砂综合利用(试点)现场监管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对航道疏浚弃砂接驳、运输、上岸、存储、分配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超范围疏浚、超方量接驳以及砂石资源流向市场盈利等违规现象。

长江航道疏浚弃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10月7日至今两个月不到的时间,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建设了弃砂堆场260亩,完成弃砂上岸50多万吨,并专项供应政府指定工程。该公司建议逐步放开市场实行政府主导下的专营,在财政建立专户,把弃砂利用收益专项用于长江大保护项目,缓解市场上砂石供应不足的现象,维护良好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障长江黄金水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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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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