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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河南省26个红章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

发布日期:2023-02-09   浏览次数: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河南省26个红章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26个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对全省“无废城市”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方案》明确,到2025年,许昌、郑州、洛阳、三门峡、南阳和兰考等“5+1”地区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要求,6个以上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其他省辖市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建设成果,黄河流域“无废城市”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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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部署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固体废物政策制度体系。二是推进工业绿色转型,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加快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提高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四是践行绿色低碳生活,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五是严格防范环境风险,提升危险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六是加强区域协同,建设黄河流域“无废城市”示范区。七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方案》任务中重点提出推进工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建设。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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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以“三线一单”为抓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严把关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处置困难的项目。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发展未来产业。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行绿色产品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深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实施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绿色转型发展。严格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涉固体废物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尾矿、共伴生矿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推动实现尾矿就地消纳,建设“无废矿区”。

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加快推进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拓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推动尾矿等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堆存量,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倡导绿色施工,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推广许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

《方案》还指出,要突出示范引领,发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引领作用,打造郑州“无废”特大城市的中原样板,建设洛阳“无废矿区”、三门峡“无废工业”、兰考“无废乡村”三大样板,彰显区域标杆样板特色。要推进“一圈两区”协同发展,郑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地区(开封、新乡、焦作、平顶山、漯河)突出城乡统筹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豫西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济源)、豫北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安阳、鹤壁、濮阳)以推进传统产业“无废”转型为着力点,突出老工业基地转型,加快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形成功能互补、共享共治、协同共进的“无废城市”发展模式。其余各市县要梯次跟进,最终实现全省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方案》要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省辖市及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工作机制,设置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调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省直有关部门要组织调配技术力量,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加强对各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的认知度,动员引导全社会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协同推进水、气、土污染治理,又有助于解决这些领域治理后最终污染物的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在“十四五”时期拓展和深化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生态强省具有重大意义。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将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三门峡市、许昌市、南阳市和兰考县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其中许昌市作为第一批“11+5”试点城市之一,积累了较好的经验,为河南省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下好的基础。

《方案》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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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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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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