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延期举办“山美杯”第十届全国砂石行业书画摄影展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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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办“山美杯”第十届全国砂石行业书画摄影展作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全国砂石骨料行业积极向上企业文化,展现行业风貌和砂石人风采,激励全行业继续发扬担当有为精神,在转型升级和绿色、科学、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取得新的成就,中国砂石协会原定于协会成立40周年活动同期举办第十届全国砂石行业书画摄影作品展,因疫情原因,延期至“2023年相关会议”期间举行,现可继续投稿。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砂石协会

二、征稿对象:

全国砂石骨料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单位职工(含离退休职工)

三、征稿范围:

1.书画作品题材不限。鼓励贴近砂石行业内容的作品。书法作品包含正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篆刻等;绘画作品以国画、水彩画为主。

2.摄影依据作品性质分为记录类和艺术类。本届展征集的摄影作品以记录类为主,突出行业的绿色发展和科学发展。

记录类:本类照片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艺术类: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自然环境、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鼓励含有砂石题材的艺术类摄影作品。艺术类作品可使用传统暗房加工或数字特技制作。

四、作品尺幅及要求:

1.书画作品尺寸为四尺宣纸或小于四尺宣纸,为了布展方便尽量采用竖式;内容健康向上,提倡精品意识。篆书、草书及篆刻请附释文。作品无需装裱,附上填写的《第十届全国砂石行业书画摄影展作品说明表》。每人投稿不超过2幅,不收电子邮件,作品以快递方式邮寄中国砂石协会秘书处。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邮寄过程中如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2. 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纪录类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艺术类只收单幅作品。每个单位参展作品数量:单幅(包括艺术类和记录类)不超过6幅,组照不超过3组。不收纸质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投稿一律用电子文件,要求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2:3(3:2)或1:1比例,文件大小为2MB以上,发送至caa@zgss.org.cn(该邮箱收到投稿作品将给予回复),并逐一附上《第十届全国砂石行业书画摄影展作品说明表》,表格中“工作单位”、“姓名”须如实填写。入选的摄影作品由展览主办单位统一加工印制。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截稿 (以收到作品的日期为准)。

六、评审及待遇:

本次征稿不收取参展费、评审费。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评选,确定获奖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作品奖数量。同一作者获奖作品数量不限。评奖结果将在中国砂石骨料网(中国砂石协会官方网站)公布,由中国砂石协会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提供作品参展,但不参与评奖。

七、温馨提示:

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具有独立、完整、无疑义的著作权。凡在著作权问题或违背纪录摄影原则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如已获奖,将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奖品)。所有参展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中国砂石协会。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约定。

八、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中国砂石协会(100831)

联系人:方 菁 010-57811370   13911619068

联系人:赵 婧 010-57811368   13581719002

投稿邮箱:caa@zgss.org.cn

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1、通知原文;

2、书画摄影展作品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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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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